
給付項目
意外失能保險金
最高100萬元
失能等級一(最高)
100 萬元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失能程度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依條約(等級)給付意外失能保險金。
若同時二項以上之失能程度,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給付各該項意外失能保險金之和/擇重給付。
失能等級一給付比例100%
失能等級二給付比例90%
失能等級三給付比例80%
失能等級四給付比例70%
失能等級五給付比例60%
失能等級六給付比例50%
失能等級七給付比例40%
失能等級八給付比例30%
失能等級九給付比例20%
失能等級十給付比例10%
失能等級十一給付比例5%
若同時二項以上之失能程度,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給付各該項意外失能保險金之和/擇重給付。
失能等級一給付比例100%
失能等級二給付比例90%
失能等級三給付比例80%
失能等級四給付比例70%
失能等級五給付比例60%
失能等級六給付比例50%
失能等級七給付比例40%
失能等級八給付比例30%
失能等級九給付比例20%
失能等級十給付比例10%
失能等級十一給付比例5%
失能等級十一(最低)
5 萬元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失能程度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依條約(等級)給付意外失能保險金。
若同時二項以上之失能程度,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給付各該項意外失能保險金之和/擇重給付。
失能等級一給付比例100%
失能等級二給付比例90%
失能等級三給付比例80%
失能等級四給付比例70%
失能等級五給付比例60%
失能等級六給付比例50%
失能等級七給付比例40%
失能等級八給付比例30%
失能等級九給付比例20%
失能等級十給付比例10%
失能等級十一給付比例5%
若同時二項以上之失能程度,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給付各該項意外失能保險金之和/擇重給付。
失能等級一給付比例100%
失能等級二給付比例90%
失能等級三給付比例80%
失能等級四給付比例70%
失能等級五給付比例60%
失能等級六給付比例50%
失能等級七給付比例40%
失能等級八給付比例30%
失能等級九給付比例20%
失能等級十給付比例10%
失能等級十一給付比例5%
重症燒燙傷保險金
最高40萬元
燒燙傷面積達全身20%以上
40 萬元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重症燒燙傷者,以診斷確定日為準,依條約給付重症燒燙傷保險金。
給付以一次為限。
給付以一次為限。
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
40 萬元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重症燒燙傷者,依「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第九版(ICD-9-CM)編號第 940 或 941.5 號所列之傷病。)以診斷確定日為準,依條約給付重症燒燙傷保險金。
給付以一次為限。
給付以一次為限。
傷害住院保險金
最高9萬元
每次傷害給付日數最高90日為限
9 萬元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依條約給付傷害住院保險金:傷害住院保險金日額x實際住院日數(含住院及出院當日)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同一日出入院診療不得重覆計入,每次傷害給付日數最高九十日為限。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同一日出入院診療不得重覆計入,每次傷害給付日數最高九十日為限。
完全骨折(未住院)_最高
3 萬元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蒙受骨折未住院治療者,或已住院但未達下列骨折別所定日數表,其未住院部分 本公司按下列骨折別所定日數乘傷害住院保險金日額的二分之一給付。合計給付日數以按骨折別所訂日 數為上限。
不完全骨折(未住院)_最高
1.5 萬元
如係不完全骨折,按完全骨折日數二分之一給付;如同時蒙受二項以上骨折時,僅給付一項較高等級的醫療保險金。
龜裂骨折(未住院)_最高
7,500 元
如係骨骼龜裂者按完全骨折日數四分之一給付,如同時蒙受二項以上骨折時,僅給付一項較高等級的醫療保險金。
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最高9萬元
每次傷害給付日數最高90日為限
9 萬元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重症燒燙傷者,除依條約給付傷害住院保險金外,另按實際住進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之日數乘傷害住院保險金日額,給付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同一日出入院診療不得重覆計入,每次傷害給付日數最高九十日為限。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同一日出入院診療不得重覆計入,每次傷害給付日數最高九十日為限。
生活照護保險金
按月給付
保額 x 失能等級對應給付比例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失能程度表」所列失能程度等級1-6級之一者,依條約(等級)給付每月生活照護保險金/擇重給付。
若同時二項以上之失能程度,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給付各該項每月生活照護保險金之和/擇重給付。
給付最高為保額的百分之一為限,期限最高六十個月為限。
失能等級1給付比例1%
失能等級2給付比例0.9%
失能等級3給付比例0.8%
失能等級4給付比例0.7%
失能等級5給付比例0.6%
失能等級6給付比例0.5%
若同時二項以上之失能程度,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給付各該項每月生活照護保險金之和/擇重給付。
給付最高為保額的百分之一為限,期限最高六十個月為限。
失能等級1給付比例1%
失能等級2給付比例0.9%
失能等級3給付比例0.8%
失能等級4給付比例0.7%
失能等級5給付比例0.6%
失能等級6給付比例0.5%
保費試算
計畫別
甲型
職業等級
1
年繳保費310元
理賠案例

張先生 31歲
意外
累計給付 5萬元
投保
2022年1月
張先生於保險平台投保意外險,保障因意外導致住院、手術之風險。
事件
2023年10月
張先生行走於人行道時遭失控車輛撞上,導致肺臟受損引起氣胸,以及全身多處擦挫傷,住院進行手術。
理賠
2023年11月
保險公司核定理賠,給付住院日額與手術保險金,累計5萬元。
